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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南方地区培训在深举办

发布时间:2015-02-05 点击数: 2526

自今年11日起,新修订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正式开始实施。为了做好新国标的贯彻实施,使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理解、掌握标准的相关要求,在绿色建筑工程实践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中正确把握执行标准,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健康发展,2015129-31日,新修订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南方地区培训在深圳市科学馆举办。来自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海南等省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130余位从事绿色建筑的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训活动由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和新国标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发起,分别在北方地区、华东地区、南方地区和西南地区的“全国绿色建筑基地”举办。此次南方地区培训由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与南方地区绿色建筑基地依托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129日上午,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萍出席培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她表示,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阶段更加准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作、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新国标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筑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了做好新标准的贯彻实施,中国绿建委决定在全国四个绿色建筑基地开展新国标培训,南方地区是此次培训活动的最后一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新国标,为我国绿色建筑发展作出贡献。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建筑师王欣出席培训开幕式并介绍了南方绿色建筑基地2015年的工作安排。他表示,南方绿色建筑基地在中国绿建委的统一协调下、在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的紧密配合下、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不断完善架构,推广南方地区绿色建筑的发展。感谢大家参加此次培训活动,并祝愿各位培训愉快、考试顺利。

此次培训邀请到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林海燕、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标准规范办公室主任鹿勤、住建部“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韩继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曾捷、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资深高级经理于震平、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绿色智能学组组长程大章、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副总工程师汤民、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助理林波荣等八位新国标主要编写专家为学员们授课。课程内容涉及对新国标的条文和技术细则等内容的权威解读,绿色建筑设计和评价方法的介绍等。培训活动还安排了参观考察深圳国际低碳城,使学员们对绿色建筑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更直观的感受。

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萍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建筑师王欣介绍南方绿色建筑基地2015年的工作安排

林海燕等新国标编委会八位专家亲临深圳为学员们授课

学员们认真听课、积极提问

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通过的学员将获得由中国绿建委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

 

学员们参观深圳国际低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