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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26 点击数: 2233
市建筑工务署、各区建筑工务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各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和《关于新开工房屋建筑项目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深建字〔2013〕134号)相关要求,使各建设管理部门和工程建设、设计、审图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理解绿色建筑的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规范,我局定于2013年10月14日至18日组织开展“2013年深圳市绿色建筑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市建筑工务署、各区建筑工务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三)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总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各建筑工程审图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五)深圳市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
二、培训内容
(一)绿色建筑政策法规;
(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三)绿色建筑设计技术要点;
(四)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评价标识)技术要点;
(五)绿色建筑组合方案及案例分析。
三、培训日程安排
2013年10月14日至18日,分三批展开培训。
(一)第一批:全市建设管理部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
培训日期:10月14日(1天)
培训人员:市建筑工务署、各区建筑工务局,各区住房建设(建设)局、新区城建局,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每单位选派不少于2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流程及相关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介绍、绿色建筑组合方案及案例分析、太阳能热水综合利用介绍。
(二)第二批:全市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培训日期:10月15-16日(2天)
培训人员: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每单位选派技术总负责人和各专业2名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绿色建筑设计技术要点(绿色建筑设计策划、规划与建筑、结构与建材、景观园林、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
(三)第三批: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深圳市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
培训时间:10月17-18日(2天)
培训人员:各建筑工程审图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各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深圳市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
培训内容: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流程及相关要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评价标识)技术要点、绿色建筑组合方案及案例分析。
四、培训地点
深圳市科学馆报告厅,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
五、培训教材
(一)法规政策文件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关于新开工房屋建筑项目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深建字〔2013〕134号)、《关于发布<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组合方案>指引的通知》(深建节能〔2013〕129号)。
第一、三批培训人员必备培训材料,培训现场领取或提前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通知公告栏及政策法规栏下载打印。
(二)标准规范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 30-2009)。
第一、二、三批培训人员必备培训材料,提前自行准备,具体可咨询培训会务组。
(三)其他参考教材
《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培训教材》、《深圳绿色建筑案例汇编》。
自选培训材料,根据需要提前自行准备,具体可咨询培训会务组。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费用由市住建局安排免费为参加单位培训;
(二)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可见本通知“三、培训日程安排”),10月11日前将培训报名表报培训会务组;
(三)如需培训证明,请在培训报名表中填写,培训现场领取;
(四)因参加培训人数较多,培训地点停车位有限,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培训地点附近公交站:市总工会站,地铁站:一号线科学馆站);
(五)深圳市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培训后将会组织一次考试,请做好准备。
七、联系方式
(一)主办单位
市住房和建设局,联系人:李蕾,电话:83788109;
(二)承办单位
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联系人:李鑫,电话:83788681;
市绿色建筑协会,联系人:王向昱,电话:23931858;
(三)培训会务组
市绿色建筑协会,联系人:钱蕾15989384543,杨宇18676745711;电话:23931865,传真:83677953,邮箱:szlx003@126.com,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1008。
附件:1.“2013年深圳市绿色建筑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培训”课程安排表
2.“2013年深圳市绿色建筑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培训”报名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