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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8 点击数: 2749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草案)》于2月24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率队到深圳市建筑科学院,对该项立法展开调研。
深圳的绿色建筑探索一直领跑全国,早在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推动我市建筑节能管理和绿色发展。截至目前,深圳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成为全国绿色建筑建设规模最大和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市建筑科学院大楼就是我市著名的绿色建筑,相比同类建筑能耗标准,过去十年平均节能达到38%。座谈会在户外绿色平台上召开,有效节省了能耗。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住建部门负责人、建筑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代表发言,针对提升人民群众对绿色建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的运行质量、完善对产业的激励措施、加强行业人才培养等热点话题进行讨论。
骆主任率队到市建科院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骆文智指出,深圳开展绿色建筑立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重要立法安排。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有效破解制约绿色建筑发展的瓶颈障碍,尽快建立完善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要对标国际一流和广大市民期盼要求,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通过激励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类项目切实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要广泛征求意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绿色建筑工作,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符合民心、体现先行示范的要求,让深圳绿色建筑发展模式成为全国城市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