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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17 点击数: 2193
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保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与《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专家组织了培训和考试,并将考试合格的专家(名单见附件)纳入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现予公告。
附件: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