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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 点击数: 1191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批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SJG 141-2023,自2024年2月15日起实施。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JG 141-2023) (简称《标准》)由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编,会同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深交所营运服务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九州建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事业单位共同编制。
《标准》旨在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适用于深圳辖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及按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设计的工业建筑、轨道交通工程等其他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墙体节能工程;5.幕墙节能工程;6.门窗节能工程;7.屋面节能工程;8.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0.可再生能源系统节能工程;11.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12.现场检验;1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附录 A~附录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