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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协会与大连市绿色建筑行业协会签订“共建友好协会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6-11-22 点击数: 9731

 

为了加强深圳、大连两地绿色建筑工作交流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促进绿色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2016年11月18日,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与大连市绿色建筑行业协会在深圳签订了“共建友好协会协议书”。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秘书长王向昱与大连市绿色建筑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徐梦鸿签署“共建友好协会协议”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叶青会长和副会长单位代表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副主任唐振忠、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剪爱森,远道而来的新加坡建设局国际开发署高级署长许麟济、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国、大连亿达集团工程部副总经理杨威,友好协会代表——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长廖远洪、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会长邓建军、惠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会长梁志华,以及近百位嘉宾共同见证本次签约,现场气氛隆重而热烈。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叶青会长在签约仪式上发表讲话。她表示,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是全国首家绿色建筑领域的市一级社会团体,从2008年成立发展至今,得到了包括在坐各位来自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并与国内外多个国家及地方行业组织结交了深厚友谊。“今天我们与大连市绿色建筑行业协会签订共建友好协会协议,是我协会首次与其他行业组织‘联姻’,是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喜事。感谢各位的到来,衷心祝愿我们的绿色事业长青!”



协议框架

一、建立互访机制。双方每年开展学习、考察、交流活动,就双方关心的问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保证协会工作的协调和畅通。


二、加强工作交流。双方不定期共同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会,提高协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组织所属会员开展相互学习和考察,支持协会人员的相互走动和实习,促进两地协会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三、扩大彼此区域影响力。双方积极推动对方在本区域的市场扩展,携手共同推进协会在两地区的影响力。


四、加强信息交流。关注对方协会工作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保持信息更新,及时交流协会管理工作和业务发展信息。


五、开展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协会文化交流、绿色建筑宣传、推广等公益活动。共同承担协会的社会责任,努力塑造和展示两地协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