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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协会高效、优质完成首次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18 点击数: 9483

 

2017年1月17日,“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2017年度首批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专家评审会”在深圳建科大楼举办。这是我协会自2016年10月1日正式成为深圳市绿色建筑标识第三方评价机构以来,首次开展绿色建筑评星工作。

 

 

本次评审由深圳市万都时代绿色建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志刚出任评审专家组组长,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建筑师王欣、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总工田智华、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公司给排水副总工朱宝峰、深圳市同济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结构总工徐钢、深圳市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设备师詹武伟、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袁磊等行业内经验足、水平高的优秀专家担任评委。

 

通过形式审查,共有6个项目参与评审,其中2个参评国家二星级、4个参评深圳铜级。

 

 

本次会议由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王向昱秘书长(左)主持,先行开展评星工作的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王蕾科长出席会议并对评审工作给予指导。

七位专家分别从绿色建筑评价的各技术环节对项目材料进行详细审查。

申报单位代表汇报项目情况并回答专家提问。

 

协会从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建筑项目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到组织首次项目评审会,仅用了40天,时间短、效率高。协会秉承公正、公平、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严格按市住建局相关要求,力保评审工作顺利推进。

 


2015年10月2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科办〔2015〕53号),明确指出“开展第三方评价的省市,要充分发挥现有评价机构的作用,在本地区开展评价活动的评价机构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两个”。


2016年9月20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深建科工〔2016〕41号),列明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为深圳市绿色建筑标识第三方评价机构之一,可以在深圳市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请,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2月8日
经过两个多月的时间,从制度与专家库建设、流程梳理、系统平台搭建及专职工作人员匹配等方面的筹备完成后,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发布了《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关于开展绿色建筑项目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始受理申报单位的评价标识申请。


2016年12月21日
协会技术人员对首个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在短短的3个工作日内形成形式审查意见发送给申报单位;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技术人员对项目申报负责人进行悉心指导和问题解答,持续推进申报工作。

2017年1月17日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首次“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专家评审会”在深圳建科大楼举行。

 

“优化流程、免费申报、高效优质、贴心服务”,欢迎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并努力申报国家二星、深圳金级以上高星级,以及运营阶段标识项目,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