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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年内将完成23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

发布时间:2015-06-04 点击数: 8767

   昨日,记者从宝安区采访获悉,宝安区公共机构节能将在年底前完成23.23万平方米建筑的节能改造。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宝安就启动公共机构节能做法,随后,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全部更换LED照明灯,共18000盏,单项节能率达到50%;玻璃天棚设置防水电动窗帘遮阳装置,夏季可降低中庭温度达3℃以上;建立水源综合回收和过滤水池等系统,每天可处理生活污水200立方米,回用于大院绿化用水。作为宝安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创新思路,节水、节电、节油等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区23家责任单位共完成了152.66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示范创建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方面得到了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

   “‘十二五’期间,宝安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目标规定下降21.5%,目前,全区还有23.23万平方米未完成。”宝安区相关领导要求,要以解决问题落实“马上就办”的精神,对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抓好落实,要强调争创节约型示范单位的责任意识,务必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