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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底绿色建筑覆盖地级市

发布时间:2015-08-12 点击数: 8899

笔者日前从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力争到今年底,全省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现汕头、汕尾、茂名等7个地级市的绿色建筑零突破,实现绿色建筑在我省地级市一级全覆盖发展;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比重达60%以上。 

具体而言,广东省将全力打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从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各类建筑中,择优选出1000栋左右作为广东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打造不少于10个具有岭南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园)区,绿色生态城(园)区内50%以上的新建建筑应当达到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同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地级市积极打造市一级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同时,严格督促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从201711日起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另外将研究出台绿色建筑强制性设计标准,把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项目设计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在地市层面,广东省将推动各地级市组织实施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工作,并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和省政府节能减排考核中,加强对各地级市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的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据悉,截至今年4月,全省累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面积超过4680万平方米,提前完成了广东省“十二五”发展4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的工作目标。去年全省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9.6%,处于全国领先水平。